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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省中小企业“上云”标杆企业(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0 文章来源: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浏览次数:

各市州经信委有关服务机构:

  为了推动湖南省中小企业“上云”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为全省中小企业“上云”树立标杆,提供可复制、能推广、易学习的典型经验省经信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中小企业“上云”的标杆企业(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湖南省中小企业“上云”行动云计算产品推荐目录(2018)》推荐的云平台和云服务机构“上云”的中小企业

  二、案例要求

  1、应用实效突出标杆企业通过“上云”,在管理、生产、研发、设计、销售、仓储等某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信息化程度大幅提升生产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能充分体现“上云”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

  2、模式可复制可推广标杆企业使用的云产品要求技术成熟,有标准化的服务流程市场占有率较高,可以在同行业的企业或其他企业进行复制和推广体现按需供给、资源分享、培育新业态的特征和作用。标杆企业同意公开典型案例并愿意为其他企业参观学习提供便利。

  3、突出重点领域标杆企业重点围绕制造强省建设重点领域、20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特别是在设计、生产、销售等环节“上云”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1、《全省中小企业“上云”标杆企业基本情况表》1份(见附件)

  2、《企业“上云”情况简介》1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文字精炼、重点突出,不得在内容中贬损其他企业和云服务机构全文2000字左右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注册地、注册时间、所属行业、主要产品、生产经营情况及所获荣誉。

  2)企业“上云”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上云”目标、所依托的云平台、云服务机构、云产品及“上云”项目建设重点等。

  3)企业“上云”效果主要包括企业“上云”前后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发生的变化。 

  4)企业“上云”经验主要包括云服务模式的选择、基础信息化工作配套、人员及制度等方面的衔接适应、充分发挥“上云”优势等。

  三、遴选方式

  1、标杆企业由市州经信委和云平台、云服务机构推荐每市州可以推荐5-10个标杆企业每家云平台、云服务机构可推荐3-5个标杆企业

  2、由推荐单位统一向省经信委上报申报材料推荐单位及被推荐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省经信委将从各单位推荐的企业中遴选一批全省中小企业“上云”标杆企业进行重点宣传推广。标杆企业优先列入“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符合条件的优先申报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四、申报时间

  请推荐单位于2018716日前将《全省中小企业“上云”标杆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上云”情况简介》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邮编410004同时将上述申报材料的word格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smefzc@126.com邮件主题注明“上云标杆企业(第二批)”

  联系人: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涂 薇

  联系电话:0731-88955552

  附件:全省中小企业“上云”标杆企业基本情况表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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